首页 > 正文
商务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6年第13号,公布《中国鼓励引进技术目录》
2007/6/18 13:42:58

公告2006年第13号
 

  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实施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(2006-2020年)〉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》(国发[2006]6号)要求,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适用技术,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了《中国鼓励引进技术目录》,现予以发布。供各部门、各地区及有关机构在开展技术引进工作时参考使用。


             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
          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八日


附件:中国鼓励引进技术目录



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,请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文核对使用     

 
 
 
版权所有 ©2006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苏州勤业分所 电话:58320241 58320595
地址: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大厦14楼